有關牙醫師於所在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外執行口腔檢查須報備乙事,請配合行政院衛生署函釋內容辦理,相關辦法請至會員專區下載附件。
台中市衛生局「診所病人意外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及記錄表」(詳如附檔)參考資料乙份,請診所依據現況修正後使用。
有關主訴及00127C病歷記載相關規定,請至會員專區之"牙總專區"下載附檔參閱。
行政院衛生署97年12月30日衛署醫字第0970219512號,攸關醫療法第86條第7款「其他不正當方式」規定適用乙案(如附檔)
轉知全聯會有關診所播放電視、電影、或國內外音樂,如未經合法授權,恐有違反「著作權法」乙案,請自行下載附檔參閱。說明:依據96.05.22牙全政字第1779號函辦理。